医保咨询台|烟台居民“两病”待遇保障标准是多少?

烟海e家 2024-11-23 07:38

  咨询:烟台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待遇保障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报销?

  答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费按70%比例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年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患者为600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为600元,同时患“两病”的患者为1000元。“两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药品费用即时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药品费用。

  咨询:我参保了2024年的居民医保,但是我今年没有使用过,也没有报销过,我现在能不能把保险退掉?

  答复:每年9-12月份为下一年度的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居民应于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缴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已缴纳的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不办理退费。

  咨询:新生儿不用缴纳居民医保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复:2024年度新生儿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遇集中缴费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医保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新生儿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是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张孙小娱 衣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