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税收新政点燃“冬天里的一把火” 助力房地产消费回暖

烟海e家 2024-11-20 08:52

烟台融媒11月20日讯(记者 杨健)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减少契税支出购房者感受明显

10月,我市出台新政,从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上给购房者全面减负。而今,契税“一刀切”减免,购房者的直接支出再度降低,不仅将同步降低购房总成本,也有利于激励购房者在可承受范围内购买相对更大面积的住房,在提升居住品质的同时,更好助力房地产消费回暖。

“13日下班时,我看到手机上推送的有关税收政策的消息,立马想起了自己此前相中的房子,给房产经纪人打电话,没想到有人下手更快。”谈起自己的“后知后觉”,从今年3月就一直在莱山区看房的市民薛山颇有些懊悔。此前,他相中了飞龙·伯樾府一套121㎡的二手房,但这套房源挂牌还不到1年半,契税连带增值税感觉太高了。如今契税下调,他又动了下手的心思,但经纪人回复他,早在1个小时前,已经有人预付了这套房的订金。

“新政实施前,对于首套普通住宅契税大致在1%-1.5%,非普通住宅则是3%,目前统一为140㎡及以下的按1%税率征收,而且不区分首套和改善。”言及新政,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目前,三四线城市楼市主要以改善型需求为主,面积集中在140㎡以下区段,契税的优惠可以节省支出,并且契税不同于房贷,需要在购房时一次性缴付,减少契税支出让购房者的感受更为明显。

实现交易税费不断接近“零成本”

今年10月,烟台新房、二手房过户量达到下半年峰值,二手房交易则延续了持续增长态势,芝罘、莱山中心区“次新小区”成交,带动了整个楼市价格的上扬。但相比近2年来交付、税费暂处于较高阶段的新房而言,受限于契税和所得税税率,转手交易存在困难,而今,买房人一次性支出的“真金白银”少了,买房也多了一些动力。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统计局纳入统计的各类住宅的三个面积区段,分别为90㎡以下、90-144㎡和144㎡以上,可见140㎡左右基本上是家庭二套改善型住房的主力户型。按照市价,目前中心区一套改善型住房的均价集中在150-180万元区段,实施新契税税率后,如果符合首套房或二套住房认定条件,税率从理论上最高的3%降至1%,最多可直接减少支出3-3.6万元不等。

业内人士分析,降低交易税费,利好换房人群这一点和此前市场预期相同。从卖方来看,新政前,普通住宅满2年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差额5%征收,新政后,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也免征,超过2年免税将更有利于改善人群入市,尤其是对存量的非普通住宅更为利好。叠加目前交易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相关规定,换房的税费成本将大大降低,甚至除了二手房交易的经纪人佣金,大量住房都可以实现交易税费不断接近“零成本”。

减小房企压力,从而降低潜在购房成本

而另一个不能忽视的潜在购房成本降低,来自新政中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与我国房地产开发模式相适应,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2010年发文明确了各地区预征率下限,其中: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此次调整,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这一调整实施后,对于减小房企现金流压力将起到一定作用。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调整,不少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实际税率已经明显降低,企业不少税费资金处于多缴状态,这部分资金如果不能及时退税,将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本次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有利于降低企业预征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于当前稳定企业预期也将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