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黍发现
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遮挡号牌”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但竟有司机为了省下停车费
便在车牌上动起了“歪脑筋”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最终却要为自作聪明“买单”
案例简介
10月28日7时15分许
烟台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
在青年南路巡逻时发现
一辆小型轿车前方车牌被遮挡
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
根据该车辆行驶轨迹研判
迅速调度前方路口民警进行拦截
15分钟后
民警在毓璜顶西路与焕新路
交叉路口顺利将该车辆拦截
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据驾驶员交代
自己为逃避停车缴费
便在进出停车场时
用毛巾把前面的号牌遮住
试图跟着前车蒙混过关
结果上路时却忘记拿掉遮挡的毛巾
结果被交警现场查获
驾驶员自以为是的“小聪明”
终究还是难逃交警的“火眼金睛”
最终,民警依法对其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处以驾驶证记9分
罚款200元的处罚
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遮挡号牌的方式千千万
但结局永远只有一个
✋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记9分,罚款200元。
驾驶人心存侥幸
为了逃避停车费
可谓是煞费苦心
殊不知,这种小聪明
容易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遮挡号牌的危害
1、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目的在于驾驶车辆违法时躲避电子警察抓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2、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公正执法。
3、增加案件侦破难度。
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后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阻碍,人为增大了案件侦破难度,损害了受害者权益。
驾车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请广大司机正确悬挂车牌
不得故意污损、遮挡车牌
广大市民群众
如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