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检察机关4名干警凭借优秀的业务能力、高超的宣讲水平,从16个地市推荐的52名优秀选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第三届“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烟台市检察院公众号特开设【烟检之星】专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巡讲团成员——吴慧敏。

吴慧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山东省检察院第三届“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烟台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优秀辩手、烟台市未成年人业务竞赛能手、烟台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入选齐鲁公诉登峰工程烟台战队人才库、烟台市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库。
在检察战线工作十余年,无论是在刑事检察还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吴慧敏都矢志不渝厚植为民情怀,全心全意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公平正义,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她用“求极致”的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之心对待案件,从而一步步成长为刑检一线的业务标兵、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行家里手。
立足办案
做业务工作的明白人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她以学筑基、以案代训,以查固本,深入研究涉未法律法规、快速熟练掌握了各项未检工作流程。她时常提醒自己,办案事关每一个当事人的命运,万不可轻慢案件中的任何细节,因此以敬畏之心反复修改打磨每一个案件审查报告、每一份法律文书、每一套出庭预案,每次开庭后都会反复复盘开庭中的得失,总结每一个执法环节的准确性。近年来,她在办案中,为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60余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共计110余人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30余份、制作涉未调研文章、法律文书4千余份,制作审查报告7百余万字。成功处置多起疑难复杂涉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公平正义。

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她始终坚持“两同步,三把关”原则,力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审理王某某猥亵儿童案时,在侦查证据存在诸多瑕疵、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辩护人亦作无罪辩护的情况下,她充分发挥自身善于沟通协调、工作细心谨慎的特点,重视亲历性审查,多角度补强、固定证据,最终彻底推翻王某某的辩解,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据此成功起诉王某某,该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勇挑重担
做保护未成年人的尽心人
在吴慧敏身上看到的,不仅仅是严谨、干练和威严,更有着对未成年人深深的爱。通过近距离接触成长中出现偏差的少男少女,让她深刻的认识到“未检工作只是办案还远远不够,等到孩子犯了罪再去惩罚或者等孩子被侵害了再去保护,犹如亡羊补牢,而标本兼职的方法就是预防”,因此通过学习、探索,她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寻找符合未成年人的工作方式,努力让法治观念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她积极地落实“检校共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安排,她积极投身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的工作当中,制作了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网络犯罪等宣传课件15件,组织院内“法治巡讲团”成员定期前往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00余场,覆盖师生80余万人,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检校共建、校园安全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她突破传统理念,创新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了法治云课堂,使辖区的孩子做到“疫情不停学”,切实筑牢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思想防线。
注重总结调研
做能动履职的用心人
大量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暴露出家庭、学校、社会保护中的缺失,暴露出监管治理体系中的不足和缺位,办理个案只是治标,通过办案促推解决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才是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中,吴慧敏不断延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助推区域社会治理。通过多种措施,为辖区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化工作推进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方面,她结合近五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深入分析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形成《关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引起重视支持,有力推动了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协作机制,填补了管理“真空”地带。另一方面,能动融合“检察+公安+医疗+妇联”的力量,成立辖区内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推动了公安机关组建了“女警办案机动队”,联合区教体局、区妇联等辖区七大部门联合启动“辖区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与一线教师研发了“双师课程”,促推家庭、家校、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协同发力,助力辖区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化工作全面推进。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不仅要做坚守正义的‘司法工匠’、笔耕不辍的‘业务标兵’,还要当好潜心‘护苗’的‘未检人’,用心用情传播法治理念,用爱雕刻未检时光,帮助未成年人系好第一粒‘法治扣子’。”吴慧敏说道。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