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检之星】姜福欣:“未”你守候 四季花开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11-06 10:22

  近日,烟台检察机关4名干警凭借优秀的业务能力、高超的宣讲水平,从16个地市推荐的52名优秀选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第三届“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近期特开设烟检之星专栏,让我们一起走近巡讲团成员——姜福欣。

  在法庭上,她是义正词严指控犯罪的公诉人;在孩子们面前,她是“检察官姐姐”;在师生和家长面前,她是“小姜老师”。她不断自我加压,从事未检工作两年,先后荣获“莱州市优秀共青团员”、“莱州市全环境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参与研发的儿童主任任职资格不当类案监督模型获评烟台市大数据法律监督精品模型。她就是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姜福欣。

  依法严惩犯罪 

  彰显检察担当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有责任也更有条件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责任。

  姜福欣在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张某某强奸一案中,被告人张某某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拒不如实供述罪行,本案其它证据略显单薄,案件证据搜集困难,被害人心灵遭受巨大创伤……面对这些困境,为形成完备的证据链条从而达到有力指控犯罪的程度,姜福欣反复审查卷宗证据细节,积极与员额检察官寻找案件其他外围证据突破口,出具侦查提纲引导补充调取证据,最终案件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起诉至法院。在庭审现场,面对张某某的各种无理辩解,检察官用证据说话,当庭有力驳回,最后法院认定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深化综合履职

  助推社会治理

  未检工作不仅仅是办案,更是通过办案发现案件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治理痛点、难点问题,通过综合履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今年5月,姜福欣在办理王某强奸、强制猥亵一案中发现,酒吧存在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鉴于此姜福欣协助员额检察官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加大执法力度,并协同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治理酒吧乱象取得良好效果。

  数字赋能未检

  促进源头治理

  数字未检建设是数字检察战略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和具体体现,也是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的必要路径。

  今年6月,姜福欣所在的未检办案组在办理某起案件时发现,儿童主任任职管理不严,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姜福欣与同事深入总结案件规律,创建了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碰撞的方式对任职的儿童主任是否有不适宜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联合民政部门会签机制,严格儿童主任入职查询、定期查询等任职管理监督。该模型获评烟台市大数据法律监督精品模型,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多样普法宣传

  播撒法治阳光

  作为一名未检人,姜福欣深感事先的防范远远胜过事后的补救,她认真讲好校园法治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今年5月,姜福欣与同事一起走进莱州市中华武校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该校学生的教育特点,姜福欣提前了解学生们的法治需求,充分备课,以案释法,为学生们讲述了“预防校园欺凌”主题的法治课程。同时对学生们感兴趣的“正当防卫”问题进行充分解答,告诉他们如何采取正确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提高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借助“互联网+”的强大平台,姜福欣在莱州融媒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受众人数超万人,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更多孩子的心灵。

  “知不足而奋进,望山远而力行。作为年轻的检察干警,我会始终保持对法治事业最纯真的信仰,做检察道路上不断奔跑的追光者”,姜福欣坚定地说道。

  编审:李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