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融媒10月2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摄影报道)凤凰湖公园作为一座开放式公园,满足了市民亲近自然的需求。但是,一些钓鱼爱好者却无视“禁止垂钓”的规定,将风景宜人的景观带当成了“垂钓圣地”。近日,有热心市民致电“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在莱山区凤凰湖公园内的凤凰山水库岸边,有不少市民在垂钓,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凤凰湖公园,这里汇集了儿童娱乐区、活力运动区、老年休闲区等不同的功能区,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休闲娱乐、观光漫步、健身养生。虽然大多数市民、游客能够自觉遵守游览规定,但依然有个别市民、游客存在不文明行为。
在凤凰山水库旁,记者看到有三五位市民正在防护栏旁垂钓,随行的电动三路车也直接停放在了水库边的人行道上。在靠近凤凰山水库城市水文站雕塑处,有一个通向水库的楼梯,记者发现,有家长带着孩子在此处钓鱼。记者上前询问垂钓者是否知道此处不能钓鱼,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知情”,然后收拾起水桶和鱼竿转身离去。
“经常有人在这里钓鱼,周末的时候人更多。”家住附近小区的王阿姨告诉记者,她时常带着孙子来湖边玩耍,总能碰见在岸边钓鱼的市民,平时也未见有巡查人员对钓鱼行为进行阻止。沿着凤凰山水库一路向西走,在湖边不远处的台阶位置,记者看到了“小心落水、禁止垂钓”的提示牌。而且一路走来,在湖边的防护栏上,也有“水深危险”的提示牌。尽管如此,仍有不少钓鱼爱好者无视规定,在湖边随意垂钓。
“凤凰湖公园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健全,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这些违规行为,真是太煞风景。”市民张大爷感叹,“公园里的鱼属于公共财产,个人不得私自垂钓,这种行为太不文明了。”随后记者联系了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落实这一情况。
山东博旭律师事务所温韬律师认为,在公园发现垂钓者要先给予劝导,要求其不得再次到公园内垂钓,否则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于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垂钓者,相关部门可以实施相应措施,暂扣钓鱼工具、处罚垂钓者等。
采访中,不少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野外垂钓者的巡查力度和处罚力度,也希望广大钓鱼爱好者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护环境,不从事破坏鱼类繁衍生长的活动,树立文明旅游的理念,营造安全、和谐的出行氛围,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