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烟台市调整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标准。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5%,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01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
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自签约之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65%,一档缴费、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最高可报销金额分别为200元、350元。
02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在我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5%,无起付线,一年能报销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病的患者一年最高能报销1000元。
03须及时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前提。2025年度烟台市的成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70元/人/年,二档520元/人/年,未成年人按照一档缴费,享受二档缴费的医保待遇。参保后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双通道”药品、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尤其是怀孕的妇女,参加居民医保后在其住院生育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保障,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可分别享受1000元、1500元、3000元的生育补助。
市医保局提醒,2025年度烟台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截止,广大居民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居民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