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阳节来临之际,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律师、志愿者等,深入毓西、鲁峰等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现场咨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治文化产品等方式,向老年人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养老诈骗、涉老非法集资、销售假冒伪劣保健产品、继承等老年人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今年以来,烟台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服务对象,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
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
优化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依托13家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专人接待引导、一站式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7*24小时”服务,确保老年人诉求及时响应。今年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03件,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帮助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优化老年人便民举措
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坚持“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原则,开辟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高龄、患病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今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免核查案件805件,提供上门服务40余次。
提升老年人服务质量
打造法律援助爱心律师团队,实行精准指派和点援制,优先指派经验丰富、善于沟通的人员办理案件。推行先行调解机制,争取帮助老年人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避免诉累。实行全程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庭审、回访,今年累计评查老年人案件102件,合格率、满意率达100%。
强化老年人普法宣传
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活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深入养老机构、乡村、社区等场所,围绕防诈骗、养老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今年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切实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