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9月26日讯(记者 姜合秀)今天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利国介绍有关情况。
烟台市9部门制定印发了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实施方案和奖补方案,正式开展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国三柴油货车淘汰是一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根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显示,2022年我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404.0万吨、4.5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8%和90%,可以说柴油货车是汽车污染的主要贡献者。目前我市国三柴油货车存量较大,这些车使用年限长、车况差,污染物排放量高,普遍使用时间在10年以上,部分已接近强制报废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开展提前淘汰工作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本次鼓励淘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我市要完成1857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其中2024年底要完成7428辆,2025年底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