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厚商之城 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烟海e家 2024-09-11 15:18

  烟台融媒9月11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营商环境创新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烟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介绍我市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总体情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全市“126”营商环境战略部署,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锚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统筹发力,打造营商环境优越、法治护航有力的厚商之城。

  一是打造公平兴商的制度环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新兴领域制度建设,依托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立法意见建议,《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大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力度,开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文件审查“绿色通道”。围绕建设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做好有效政策文件的清理修改,组织全市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日常清理和专项清理3次,梳理各类政策文件300余件,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政府规章形式制定《烟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是打造规范重商的执法环境。全面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推行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三张清单”,持续开展“两书同达”,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重点执法领域连续多年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33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全部制定年度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全市1.4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公共法律知识轮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市5449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依法收回并注销执法证件2200余份。着力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围绕6方面整治重点和7项整治措施,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升级“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出台《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率先打通与“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一体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机制,今年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300余份,发现普遍性问题400余项,全部反馈执法机关进行规范整改。设立涉企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和行政复议驻商会观测点,打造行政复议“议烟和合”品牌,促进政企纠纷有效化解。

  三是打造公正护商的司法环境。围绕企业破产、诚信社会、依法行政、金融等十大领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握手烟和”多元解纷品牌建设,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万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一体化服务保护,设立“检察护企知识产权服务站”,加大侵犯商业秘密和侵犯著作权行为打击力度,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千万元。打造烟检护企“蓝色风帆”品牌,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降低企业关键技术人员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梳理涉企“挂案”143件,市法院开展涉企执行专项行动145次,执结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3200余件,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使用刑事强制措施,加强涉企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审核监督,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打造暖企惠商的服务环境。不断完善涉企法律服务体系,升级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千名律师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发现法律问题、化解法律风险9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2300余次。组织“暖心公证·护企同行”活动,抽调骨干公证员走访联络重点项目、企业290家,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企公证5000余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面向企业开展“点单式”普法,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烟台调解室、市级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涉企劳动人事争议等重点行业领域调解工作,裕龙石化民工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案例入选第二届“全省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发挥烟台市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港澳台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和涉侨商事仲裁调解中心“三级架构体系”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六进”工作。创建“快速仲裁”品牌,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快速仲裁团队办理案件166件,调解率达61.45%。推行“仲裁+调解+诉讼”模式,通过仲裁方式调解案件274件,标的额3.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