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 “占位费” 引争议,规范与透明成关键

烟海e家整合 2024-09-11 13:48

随着新能源车的日益普及,充电桩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共充电桩逐渐成为紧缺资源,“超时占位费”也应运而生,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议。

图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在上海,市民蔡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8月初的一天凌晨,他在宝山区潘泾路377号乐动力体育馆地面停车场的小鹏汽车快充桩充电。充电结束后,他发现自己竟被收取了29元的“占位费”。原来,该充电站规定充电结束后30分钟内未及时拔枪并驶离车位,将按照1元/分钟的标准收取占位费。蔡先生表示,自己未收到提醒挪车通知,且在郊区充电停车位并不紧张的情况下,这样的收费标准公示得并不明显。

无独有偶,济南的张女士在景区停车场充电时,也被收取了46元的“超时占位费”。她认为在景区内充电,游客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返回拔枪,而且收费前没有任何提示,收费标准公示也不明显。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不少网友反映了类似的问题,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高额占位费,或对充电站的占位费定价标准提出质疑。

事实上,收取“占位费”的初衷是为了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避免妨碍其他车主的使用。目前,不同品牌的充电站收费标准各不相同。例如,特来电充电桩在结束充电30分钟后,收取超时占位费0.5元/分钟,30元封顶;舜泰广场附近的bp充电桩,充电完成后20分钟未挪车开始计费,占位费0.17元/分钟;而特斯拉汽车充电站的超时占位费最高可达每分钟6.4元。

对此,部分市民认为高额的“占位费”能劝退霸占停车位的行为,是调节充电资源的有效手段。但也有市民指出,“占位费”可以收,但不能乱收,需要充分告知和公示收费标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运营方应向消费者做出明确的提醒,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亮也指出,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引导企业更好地设定相关收费标准,履行收费公示义务。

图源:某充电APP提醒

总的来说,新能源车“占位费”的收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执行过程中,充电站运营企业应做到明码标价、清楚告知,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这样,才能让新能源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烟海e家编辑 赵峻生 综合 上观新闻、新华网、海报新闻、新重庆客户端、长江日报、《上海市公共停车场 (库) 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