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11条新政助推继承登记“再提速”

烟海e家 2024-09-05 15:40

烟台融媒9月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王艺霏)记者今日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继承登记办理效率改革试点7月起在全市推广以来,累计办理继承登记业务2000余笔,是全市上半年6个月工作量的1.3倍,实现了办事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双提升。

自国家有关部委取消继承登记强制公证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难、繁、久”似乎成了近年来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代名词”。继承登记因其涉及财产、婚姻、家庭关系错综复杂,公安、民政、人事多方档案取证,调查、核实、公示等复杂办理流程,致使办理要件多、获取证明难、耗费时间长,成为办事群众心中的“堵点”,也成为不动产登记众多业务中的“难点”。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三个月的广泛调研基础上,于2024年5月在福山区先行开展提升继承登记办理效率改革试点工作,7月起在全市推广。在前期非公证继承登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腿”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出11条改革举措,升级“承诺办、减负办、提速办、创新办”服务方向,打造高效便捷继承登记新模式。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5-8月累计办理业务400余笔,是今年1-4月份业务量的2倍。全市7-8月开展存量业务集中攻坚月行动期间,各登记中心采取增设窗口、加派人员、加班加点等方式,集中力量化解积压业务。

如何让新政的温度惠及更多办事群众?烟台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我市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年龄由80周岁(含80周岁)降低到70周岁(含70周岁),或相关资料记载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父母年满90周岁且死亡时间难以获取的,可在继承人死亡证明事项中适用告知承诺制。同时,结合“信易登”不动产登记信用管理制度,形成“承诺—践诺—监诺”相互衔接、有效管控的信用管理制度,助力继承登记服务更人性化。

办理材料“能省则省”,办理流程同步提速。我市明确对于确无法提供全部继承人证明材料,但可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继承人材料,如人事、社保档案及影像资料等有效材料形成闭环印证后,可结合告知承诺制办理。对于相关继承人、受遗赠人、被继承人户籍信息、婚姻信息等材料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或当事人其他不动产登记及公证资料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开具和重复收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数量精简率可达20%以上。对申请人意向较为明确、材料基本齐全、继承关系基本明晰的业务,实行“容缺受理”公示前置。将非公证继承登记公示环节由原来的“先受理后公示”调整为“先公示后受理”,实现公示期(15个工作日)与申请人材料收集过程同步进行,业务办理时限至少提速15个工作日。

今后,烟台市将探索推行“非公证继承+未到场继承人网上办”“非公证继承+法律意见书”等创新办理模式。针对少数继承人因居住境外、身体原因等确不能到场确认的情形,由登记机构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判断,探索打破空间界限,变“现场确认”为“线上确认”。针对法律关系复杂、申请材料真实性难以确认的业务,探索引入法律顾问协助登记人员进行专业性审查,多维度打造更精准、更高效、更便捷的不动产继承登记“一站式”服务。栖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推行“非公证继承+法治审核意见”方式,对复杂业务由局法规科出具法治审核意见后办理登记,有效提高材料审核专业度及办理效率,相关经验也将在全市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