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向,检之所往。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检察温情,烟台检察机关切实将公开听证工作作为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司法公开的有力抓手,组织开展公开听证会,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近日,福山区检察院对9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围绕案件情况、案件办理过程、相关证据采信以及做出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介绍,听证人员围绕案件情况展开讨论、发表意见,综合评议,最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原来打兔子也犯法,感谢检察官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 在招远大秦家街道办事处孙家村,招远市检察院就一起非法狩猎案开展听证会,现场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和部分村民旁听。
犯罪嫌疑人王某是个养狗爱好者,家里养了一只灵缇,2023年11月,王某在领狗抓兔子的时候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查获蒙古兔两只。听证会上,王某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已自愿进行了二十小时公益服务,为困难老人儿童打扫卫生,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听证员在了解案情、考察王某的认罪悔罪态度后,一致同意对王某拟作相对不起诉。
借助这一契机,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及现场听会群众进行了法治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基本法律知识,向群众介绍烟台市所设立的禁猎区、禁猎期与禁止使用的工具,详解有关猎捕兔子、麻雀、青蛙等“三有”动物及其他受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危害及后果。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持续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烟台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检察听证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主动将司法办案过程“晒”在阳光下,以检察履职守民心、护民利,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力度与温度。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