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法院:绿水青山色,法治携“童”行

法治烟台 2024-08-20 11:1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金山银山换不回绿水青山……”8月14日上午,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随着烟台市牟平区宁海中心小学40余名师生代表的声音响起,牟平区法院保护生物多样性法治宣传活动在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拉开序幕。

  活动现场,巡回法庭负责人沙燕以“为什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引,在学生们踊跃抢答的过程中介绍了昆嵛山自然保护区多样的生态系统,并讲解了碳汇相关概述、中国碳汇法律制度及碳汇交易实践等相关知识,让学生们明白破坏环境得到的金山银山换不来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受益的绿水青山。在一问一答间,生态保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讲解结束后,沙燕带领师生代表们参观巡回法庭的展览厅,结合牟平法院审理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典型案例,向同学们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珍爱生灵、节约资源、抵制污染、植绿护绿,自觉融入到保护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中来。

  普法问答结束后,沙燕发起了现场签名活动,师生代表们在干警的引导下在签名板上签写自己的名字,大家以此签名为约定,共筑绿色家园,同护绿水青山。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为了让生态环境保护议题深入心中,在签名活动后,牟平法院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让学生们更加深入地了解环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更好地认识到自己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与担当,让心中的环保种子落地生根。

  近年来,牟平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法治宣传广度,擦亮环资品牌,奏响生态保护最强音。今后,牟平法院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司法力量。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