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8月15日讯(记者 李龙 摄影报道)不交物业费、我就限你电,一次只能充五块!这是福山区通用一城山河小区商铺发生的事儿,虽然有明文规定,物业费和电费不得进行捆绑,可是,却没有部门能够制止这种行为!难道,物业和业主的“魔咒”就打不破了?
吕先生在福山区通用一城山河小区开了家快餐店,8月6号,小区物业下发了一张催缴物业费的通知:未缴纳物业费的商户现只限充值五元电费。吕先生的这家快餐店一天得需要六七十度电,可现在一天一次只能充五块钱的电费,根本就不够用。他现在之所以还没停电,是因为没有限电之前还剩下了几百度电。
吕先生一共欠了三年的物业费,而他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和物业有经济纠纷。两年前,通用一城山河因为一场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被淹,当时许多业主的车泡在了里面,还有配电室也全都被淹了,导致整个小区和商业网点停电,前后差不多停了一个月的电。停电期间,给吕先生的餐饮店造成了一万多块钱的损失,当时,物业经理答应会给予赔偿,可是一直没有得到兑现。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经理,对方不认可将物业费和电费进行了捆绑。
物业经理告诉记者,两年前的暴雨给整个小区带来了一千多万元的损失,其中就包括沿街商铺。因为损失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目前小区有70%的居民和商户都没有交物业费。
按照《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另外,《物业管理条例》也有规定:不得将物业费和水、电、暖、燃气等费用进行捆绑。
截止节目播出前,吕先生给记者传来了消息,说是物业纠纷的问题已经协商解决完了,电费也能够正常充了,对于媒体的监督力量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