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特辑·榜样力量】赵金才:逐梦无悔青春绿 忠诚护民检察人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8-02 09:58

  编者按:

  曾经,他们身披“橄榄绿”,保家卫国,守护平安;如今,他们换上“检察蓝”,捍卫公平,守护正义。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岁月流转,改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那份深植于心的“军魂”与“检魂”。“八一”来临之际,烟台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特开设【“八一”特辑·榜样力量】专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福山区检察院一级警长赵金才

  赵金才,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一级警长,2000年9月从事检察工作。2019年12月,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23年12月获评首届“烟台最美检察人”荣誉称号;2021年4月,被福山区委、区政府授予“平安福山建设先进个人”;多次被福山区委、区政府嘉奖;2018年被福山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

  部队大熔炉练就了他金一般的人生品格,检察大舞台演绎着他无尽的横溢才华。

  他就是赵金才,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一名普通转业军人,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

  学习是他璀璨生活的源泉

  转业到检察院工作的赵金才已经三十开外了,刚接触检察工作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志在广阔的检察事业的天地间摔打自己的他,有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懂就学,再不懂就问!”他像一名刚入伍的新兵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法律知识,将几乎所有的休息时间都用来阅读书籍、收集案例、钻研业务,记下厚厚的学习笔记,很快就成长为一名拔尖人才,并且做出了不凡的成绩。赵金才同志2000年8月转业到福山区检察院工作,20多年来,他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荣获“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等称号,多次被区委、区政府予以嘉奖。

  挑战是他精彩人生的誓言

  人生因挑战而精彩,“爱岗敬业,挑战自己”,赵金才把这八个字作为其不可动摇的人生方向标,不管做什么工作,他要求自己多经历一番历练,多长一种本领,真正把检察工作当作施展才华的舞台,成就事业的平台。赵金才十三年的反贪工作,让他有了敢于拼搏,勇于挑战的“本钱”。他先后与其他同志一起查办了多起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不论是外出调查取证,还是追逃犯罪嫌疑人,他都冲在办案第一线,风里来雨里去,从不言苦。

  责任是他超越自己的基石

  责任成就灿烂人生。从一无所知到渐渐熟悉,从烦劳忙活到定位坚守,时刻绷紧政工责任这根弦,这是赵金才的心路成长历程。2013年,赵金才同志调到政治处工作,主要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检务督察、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还要协助其他同志作些党务、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由于部门人手少,工作点多面广,事务繁杂,时效性强,要求高。工资改革,检察官、司法警察的职务套改,员额检察官的遴选,检察人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等工作,涉及的人员广、信息量大,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为保质保量完成好工作任务,他常常为了弄准一个时间,查阅大量历史材料,询问多个当事人,确保每一名干警的每一个信息准确、全面,遇有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研究解决的办法,他的这种忘我工作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赞誉。

  2022年,赵金才被组织上选派到辖区矿山开展驻矿工作。他将一名优秀检察干警的作风带到了工作中,管理上时时严格把关,而且在生活中常常帮助职工,矿上工人们都评价他是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领头人”、安全上的“把关人”、生活上的“热心人”。

  赵金才13年的从戎和24年从检生涯,如今已是知天命的年纪,制服颜色换了,工作岗位换了,但他那份忠诚和担当却从未改变,因为真金淬火才是他彰显才华的根基。

  编审:李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