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盗窃,大家首先想到的多是入户盗窃、集市商超扒窃,却没有想到,当你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惬意放松地进入梦乡的时候,不法分子的“搞钱”试探开始了。他们不开锁、不撬门、不砸窗,却在街头巷尾、公共区域沿街拉车门,碰上忘记锁车或车门没有关紧的情况,就是他们“开盲盒”成功的时刻。
近日,栖霞市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三人搭乘网约车,先后到龙口市、莱州市等烟台市各个辖区流窜盗窃车内财物。2024年3月16日凌晨,三名犯罪嫌疑人流窜至栖霞市,结伙在栖霞市区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实施盗窃后在栖霞市内某酒店会合,并于当日早上打车前往莱阳市,以同样方式实施盗窃,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三千余元。
办案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履职,基于确凿证据判定李某及其两名同伙的犯罪事实成立且具有显著社会危害性。同时,努力追回受害者经济损失,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栖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对侦查机关下一步侦查方向予以引导。目前,该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群众财产造成了损失,同时也暴露了群众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财产管理隐患。因此,我们要提高防盗意识,做好防盗措施。
1.车中财物勤管理。车中尽量少放现金、贵重物品,常常清点检查财物,一旦发现有损失,及时报警。
2.车门落锁要及时。将车停放在公共开放区域时,要及时上锁,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在车辆停放区域注意监控摄像头的位置,以便财产被盗后最大程度协助警方破案。
3.防盗宣传要接受。要自觉接受防盗宣传教育,增强防盗意识、安全意识,做到对盗窃手段“应了解”、对防盗措施“尽采取”、对特殊时期“全注意”,从源头避免财产损失。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