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司法局打造“1+2+N”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新模式

法治烟台 2024-07-31 09:01

  今年以来,招远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探索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实行“1+2+N”教育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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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一支队伍”,集中教育帮扶力量

  招远市司法局精心部署、主动靠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组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志愿者队伍。招募企业、学校、社区、大学生及公益组织的志愿者,吸纳公、检、法、党政机关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律师等加入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具有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基层治理、群团服务等各领域教育背景的团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依据招远的地域特色、社区矫正对象特长开展针对性矫正教育,全面提升集中教育、公益活动教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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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建“两个基地”,优化开展公益活动

  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社区矫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托西山烈士陵园红色资源优势,开展多种教育矫正活动,打造社区矫正红色教育品牌,以红色革命传统引领社区矫正。联合金太阳公益组织共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以公益组织中心基地及辖区14个镇街分支机构为依托,建立辐射全市的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由专业社工组织、参与指导社区矫正公益活动,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活动的专业性和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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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N种形式”,延伸教育帮扶触角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自由组合搭配,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社区矫正教育活动。“社区矫正+红色教育”。在清明、七一等特殊节点,组织矫正对象前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展厅、节日祭奠、洒扫怀念等活动,树立社区矫正对象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其自觉回馈社会。“社区矫正+反邪教”。携手国保大队、公益组织开展邪教反宣品清理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市区内的多个社区、主要街道,铲除墙面、电线杆上的邪教小标语、宣传单,并沿途向市民宣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正确价值观。“社区矫正+生态修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与义警协会、黄金职业学院等单位合作,在植树节组织矫正对象和义警、在校师生共同劳动、植树造林,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劳动观念,增强集体意识和文明意识。“ 社区矫正+交通劝导”。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规劝不文明交通行为,向行人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结合区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活动。在夏甸开展盗伐林木罪集中宣讲,在金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增强法治观念,预防再犯罪。

  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探索更多创新模式,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