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6月8日讯 (记者 曲琳 摄影报道)照片上这位被严重烫伤的患者,叫李绪兵,重庆人,来烟台打工的第二天,就出了事故,全身烫伤30%。钱没挣到不说,还欠下了16万的医疗费。
李绪兵4月份和妻子来烟台打工,4月24号到莱山区一家塑料造粒厂上班,就是在这家塑料厂,李绪兵受了烫伤,四肢和面颈部的伤口现在看起来也相当严重,事故当天更是惨不忍睹。(烫伤照片)医院诊断他有五个部位都是三度烧伤,体表烧伤面积达到30-39%。经过植皮手术后,才开始慢慢恢复。
事故发生后,工厂的老板来医院付了三万三千元,但远远不够。现在李绪兵治疗费用欠缴16万多。他想让老板来缴费,可电话基本打不通。李绪兵有17年塑料造粒工作的经验,从来没有出过安全问题,这次事故他认为工厂老板应该负主要责任。但现在维权有个难处,他来工作时并没有签劳动合同。
李绪兵的妻子邓科容说,意外险需要先垫付后报销,可他们背井离乡来打工,根本垫不起这么高额的医药费。记者和邓科容一起来到莱山区盛泉工业园,在他们工作的厂房外有一块招牌,上面写着烟台杰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院子里堆放着各类原料。一位姓林的负责人正准备离开工厂,被邓科容拦了下来。 林经理不愿意回答任何问题,他坚持让邓科容走法律程序,再决定工厂应该负怎样的责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会影响李绪兵的维权?记者电话咨询了莱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劳动合同并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李绪兵只要证明自己是在烟台杰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工作时发生的意外,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