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现在办事这么方便,我不仅获得了大病救助金,还享受到了低保和医疗救助,看病住院也不用发愁了”,家住苏家店镇西吴家村的吴某激动地说。
今年60岁的吴某,在村务农,近年因患病在外花光了积蓄,来到了镇上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在询问其家庭情况的过程中了解到吴某患有肝癌,并已花费大额医疗费用,考虑到吴某可能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标准,秉承“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的原则,工作人员在接收其低保申请的同时,帮助他同步进行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最大限度来帮助吴某减轻家庭负担。在2024年3月为其办理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吴某获得了救助金2万余元。在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走访等程序后,综合研判吴某符合“重病单人保”的政策,并在2024年5月将其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在后续跟进救助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吴某的妻子姜某患有严重视力障碍,可能符合视力残疾的申请条件,于是协助当事人到残联部门填写了申请评残的相关材料,现已经在评残阶段。
为解决各项社会救助之间的碎片化问题,栖霞市积极构建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制度、教育资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1+N”社会救助体系,打造了衔接无缝隙、保障无盲区、服务有温度的救助格局,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救助链。今年以来,累计为困难群众一次性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服务类救助等各类救助事项2000余件,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