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5月20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曲倩倩)日前,烟台市社保中心结合本月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梳理汇总了市民关心关注的参保登记、缴费、待遇申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热点问题,为市民解疑答惑。
单位如何申报职工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应当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工资总额,为职工申报当年度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缴费之前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需如实填写职工上年度月工资总额,系统将对工资总额进行保存。
单位5年故意没缴保险怎样维权?
有职工反映单位有5年故意没有缴纳保险,该怎样维权?烟台市社保中心回复,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于劳动关系有争议,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书,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请人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以此作为核实社会保险费补缴的依据。
职工退休金高低受缴费指数影响
经常有退休职工会问:“为什么我和另一个同事同时进厂、工龄一样长、同一年退休,退休金却比他低?”这个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企业在给两位职工缴纳社保时,并不是每年都按照同样的基数缴纳社保,导致退休时两位职工的平均缴费指数不一致,而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情况下,平均缴费指数高的职工退休金会偏高。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影响退休金高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社保缴费的基数高低、退休年月、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参加工作早晚等。总体来讲,多缴多得、长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