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往“执”前】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再添新战果

烟台高新 2024-05-20 12:53

  近日,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快速行动,果断出击,成功将被执行人名下两辆车辆进行扣押,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行为,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原告烟台某汽车销售公司与被告任某、杨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告任某、杨某贷款购买涉案车辆未按时还款,原告烟台某汽车销售公司因连带责任代为清偿二人的欠款,遂诉至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向被告追偿。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二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汽车销售公司申请查封拍卖涉案车辆。经执行局调查,被执行人各种理由不将车辆自行送交法院处置,涉案车辆系被执行人购买,但登记在烟台某物流公司名下,据此经执行干警的长期摸排,最终确定了活动规律。

  因涉案车辆属大型作业车辆,为保证扣押顺利完成,13日上午执行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扣押事项。下午执行局7位干警和法警队4名干警立即奔赴现场,干警分工明确,调查取证、张贴封条、外围安保等,不到半小时成功拖起两涉案车辆,一路押运至指定保管场所。下步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置,及时将案件执结完毕。

  能动履职,勇往“执”前。下一步,烟台高新区法院将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