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与法】白纸+签名=诉讼?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05-17 17:04

  烟台融媒5月17日讯(记者 刘芳宁)一张白纸写上签名,可能等于什么?一场诉讼!您知道吗?

  2023年底,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与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100万元,由朋友林某为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到期后,王某因无力偿还借款,被银行诉至莱阳法院。

  庭审中,林某提出,在双方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时 ,合同中的最高额保证金额、保证期限以及相关细费的收取等条款处为空白,自己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来了,空白合同上盖章、签字,是否当然发生法律效力?林某的抗辩是否合理呢?

  法院审理认为,空白合同的效力并非当然无效,若当事人明知存在空白事项的合同仍自愿签订时,意味着当事人选择自甘风险,明知因签字带来的后果,即概括授权或无限授权,认可合同相对方对合同内容的填写、更改,该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在本案中,担保人林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尾页签字捺印,其理应知晓在保证合同中对其身份栏的签字即视为对保证合同主体和内容核实确认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合同部分事项并未填写完善的情况下签名确认,应视为对其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且王某在原告处并非首次贷款,系借新还旧,林某也非首次提供保证担保,其能够预见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法律后果,因此对林某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空白上续写内容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将其认为有效,该类裁判规则不仅仅适用于借款合同,同样适用于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