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打造“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化解申诉案件“三维”工作法,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大大降低了申诉上行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实施意见》,建立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制度。
二是明确领导包案范围。对首次提出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