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检察:推行化解申诉案件“三维”工作法 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5-15 09:01

 

近年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信访案件”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打造“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化解申诉案件“三维”工作法,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大大降低了申诉上行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心暖”,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
增强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实施意见》,建立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制度。

二是明确领导包案范围。对首次提出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全部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

三是明确包案责任。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六包”责任,压实首办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通过领导接访、主持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促进案件及时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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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申诉案件办理广度
 
一是创建听证员库。选聘不同行业领域和知识背景的听证员组建听证员库。探索“分类管理+随机抽取”模式,使听证员的专业性与案件听证需求相匹配,确保实现最佳听证效果。

二是检察长主持听证。充分发挥检察长 “领头雁”作用,带头主持召开听证会,入额院领导积极履行业务引领职责。
三是纳入考核。落实“应听尽听”要求,并将检察听证工作纳入业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司法救助扶危济困
传递司法办案温度
 
 
一是及时救助传递温暖。根据申诉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达到司法救助+公开听证“1+1>2”效果,解好“法结”,解开“心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构建“1+N”多元司法救助体系。构建“1+N”多元司法救助体系,先后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妇联、残联、民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交流,互通救助线索,各自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方式救助困难群众。

三是打造“红日·暖心”妇女儿童救助品牌。为妇女儿童申请司法救助开通“绿色通道”,按照“三快两多”原则及时审批发放救助金,与区妇联等部门联合采取多元帮扶措施,帮助妇女儿童走出困境。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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