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共享法治阳光!烟台检察机关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5-15 09:04
 
 
《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之际,烟台检察机关全力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近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细化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尤其是控告申诉部门干警,要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全面理解《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办理信访案件能力水平,推动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悉,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广泛开展宣讲辅导、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栖霞市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近日,栖霞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引导现场群众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同时结合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向群众讲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程序,并倡议群众规范信访行为,理性反映诉求,共同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5月10日,龙口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等多个职能部门在保利广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现场群众普及《信访工作条例》,并发放了《信访工作条例》读本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现场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耐心细致地解答了群众面临和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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