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5月9日讯(记者尉欣 盛伟杰摄影报道)5月7号,福山区和栖霞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办理了我市第一、第二本居住权登记证明。这标志着不动产居住权登记正式在我市落地了,这一纸证明,能帮我们解决哪些问题呢?
从五一烟台市各区市开展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工作以来,咨询人数日益增多。您可能要好奇了:什么情况需要申请办理居住权呢?
居住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简单来说,虽然不拥有住宅的产权,但还可以保障自己继续居住的权益。设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为养老用房保障、离婚后共同居住、继承后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示,不动产居住权登记对于他们来说即解决了“学区房”的尴尬又保障了家人的居住权益,更是给长辈吃了一颗“定心丸”。那么,去办理居住权登记要走哪些流程呢?
可以说,随着咨询和办理人数的增加,居住权登记政策不仅解决了“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的问题,也使子女能够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让老人更好地安度晚年,为”居者有其屋”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