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创新“法援+网格”服务新模式,确保法援平台全覆盖。推动职权下放,联合镇(街)司法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推行“司法所+法援”,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建立日常合作与特殊时间节点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针对特殊群体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服务,确保应援尽援。
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科员张迪:我们法律援助针对的是经济困难的群众,2023年全年我们全面推行经济困难审查诚信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实现简政便民到无证便民的转变,开辟特殊群众帮扶的绿色通道,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办完,平均每位受援人节省了2小时的办理时间,对偏远山村以及行动不便的人群,我们提供上门服务,2023年我们累计行程2156公里,充分展现了法援为民的温度。
据了解,未来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中心还将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构建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左谔法:莱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坚持守正创新,稳扎稳打,实现莱阳市法律援助工作跨越式发展,2023年我们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26件,结案2182件,结案率在98%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在烟台市法律工作年终考核中位列一档,是烟台市唯一一家被推荐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2024年,我们将锚定目标,全力以赴打造莱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经验、优秀品牌确保莱阳市法律援助工作开新局、走在前。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