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能否自己补缴?

烟海e家 2024-05-06 09:10

咨询:工伤七级职工申请离职,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复: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结清业务已嵌入退休人员待遇终止流程。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若有余额,将随丧葬抚恤金一起发放。不再单独办理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结清业务。

咨询:我去年换了工作,新工作单位有3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不缴保险,我的社保断缴了3个月。请问,断缴的这3个月能否自己补缴?

答复:个人不能补缴,只能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

张孙小娱 曲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