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报废车......烟台交警严查“带病”车上路!

烟台交警 2024-04-28 08:40

  “违章不处理应该没事儿吧”

  “我的车不年审上路也看不出来”

  烟台交警:你太天真了!

  五一假期马上来临

  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烟台交警将对重点违法车辆

  开展缉查布控行动

  严查严防“带病”车辆上路

  全力改善道路交通秩序

  烟台交警

  对查处的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请驾驶员们引以为戒

  案例一

  4月25日8时14分,烟台交警一大队指挥中心预警平台发出提示,一辆车牌号为鲁F*****的小型汽车在大海阳路出现行驶轨迹,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的嫌疑。在指挥中心的精准研判和协调调度下,路面执勤警力迅速锁定车辆,并在北马路与大海阳交叉路口将由南向北行驶的该车辆进行拦截。经过现场询问驾驶员和执法终端核实,该车驾驶员就是系统预警的车主,当事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案例二

  4月18日,开发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发出指令,一辆鲁F****J白色SUV有违法嫌疑,调度中队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在衡山路路与金沙江路路口中队民警将该车拦下并进行检查。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驾驶人宋某竟然是一个无证驾驶的“惯犯”,宋某曾有驾驶证,2023年2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又先后两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但其不思悔改、胆大妄为,继续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上路,此次是他第三次无证驾驶被查获。针对宋某此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开发区交警大队对宋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三

  4月11日8时24分,龙口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鲁Y1***5号灰色奇瑞牌小型轿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在道路上驾驶,民警于11时31分在龙口市府后街北京柏旭口腔处发现该车辆,经核实驾驶人叫谭某,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人不讳,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案例四

  4月24日14时55分,福山交警大队门楼中队在辖区巡逻中发现刘某驾驶号牌为鲁V9***U小型普通客车沿福桃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福桃路与林门路路口处时,见到交警有闪躲行为,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

  经核查,刘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刘某其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

  案例五

  4月26日09时58分,蓬莱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执勤至南环路与海市东路交叉路口东蓬莱新中医院处,执勤民警查获一辆鲁FZ***8大众牌SUV,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张某涉嫌驾驶证C1E注销期间驾车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无证驾驶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六

  4月10日,莱阳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研判发现,逾期未审验货车鲁F****2在莱高路行驶,遂指令辖区六中队民警前往查处。民警沿路线查找,最终在高格庄镇大薛村附近将该车查获。驾驶员梁某称,好长时间没有拉货,所以就没去审验。民警依法对梁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责令其抓紧时间审验车辆。

  每个周期的车辆检验

  是交管部门为爱车做的“体检”

  定期一检

  既能让了解爱车的“体况”

  更为生命安全提供保障

  如不依法依规进行车辆年检

  就无法获知爱车的最新状况

  假若驾车“带病”出行

  驾驶“成本”会十分高昂

  小贴士

  必看

  什么是“失驾”?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等情形的,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

  “失驾”行为有什么危害?

  部分“失驾”人员由于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虽然失去了合法的驾驶资格,但驾驶技术没问题,只要不被交警发现,偷偷开车上路行驶不会发生事故。

  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现路上有交警执勤,由于心虚和规避交警检查的心理作祟,而发生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甚至冲卡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失驾”的具体情形?

  驾驶人因未关注自己驾驶证,超期未审验、未换证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处理非现场违法行为时,累计超过12分,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

  “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因为“大数据”已盯上你

  一经查处将受到严厉处罚

  要按时参加机动车年检

  有多条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的

  要定时查看,及时处理哦

  驾“病车”上路,或因小失大

  车未检出行,或“代价”高昂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