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好头盔!戴好头盔!
尽管蜀黍每天“苦口婆心”劝导大家
但还是有人不听劝
你不戴头盔的理由
“天太冷!不戴!”
“发型会乱!不戴!”
“骑电动车很慢的,不危险!不用戴!”
······
然而,不戴头盔的后果···
遇上事故
再帅的发型再美的妆容也白搭
有时候,一顶头盔
就是“生”与“死”的距离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减少因不戴头盔发生的伤亡交通事故,烟台交警持续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一时侥幸不佩戴头盔
可能不会出大问题
但事故一旦来临
后果无人可以承受得起
后悔晚矣
下面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01
4月21日9时许,莱阳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龙门路与梨园路路口开展不佩戴头盔查处劝导行动,孙某某骑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经询问,孙某某称,去菜市场买菜,感觉距离很近就没有戴头盔。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向当事人讲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对孙某某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案例二
02
4月25日上午9时许,栖霞交警在霞光路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活动,在恒丰银行路口处,查获在霞光路上由北向南行驶的盛某骑乘两轮电动自行车,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盛某被民警当场拦下,在核实身份信息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盛某给予20元罚款处罚,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案例三
03
4月25日9时30分许,莱阳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城区大寺街与昌山路口开展不佩戴头盔查处劝导行动,一女子骑电动车由东向西驶来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骑车人赵某停车后就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说:“又忘戴头盔。”原来不久前赵某就因为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民警教育警告,这次去移动公司办业务,出了门才发觉未佩戴头盔,感觉距离比较近就没回去拿。民警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案例四
04
4月25日9时12分,龙口交警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在龙口市振兴路与龙中路路南处发现有一辆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罚款二十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马某进行安全教育。
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头部损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2.5倍。
致命伤率: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不仅要戴
而且还要戴好
01、量与调
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02、水平佩戴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03、调紧
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04、调整高度
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05、调整长度
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头盔是个宝,骑车要戴好
骑车没了它,碎的就是家
戴上头盔,带上安全
保护生命,从头做起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