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烟台莱州一男子多次醉酒后
报假警并喊民警“来抓我啊!”
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最终该男子“求被抓”的愿望得以实现
被莱州警方行政拘留十日
4月19日,莱州市公安局金城海岸派出所接警,在金城某村发生一起纠纷 。
随后电话联系报警人施某,施某提供地址。经指挥中心调度交警、巡警等警种,在粮建小区附近一出租车上找到施某后,发现施某系醉酒人员。经过查证,并无其报称的警情发生。
后经过综合查询,自2024年3月份以来,施某醉酒后多次虚构事实谎报警情,严重浪费警力,扰乱公共秩序。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施某传唤进行调查。经询问,醒酒后的施某如实供述多次虚报警情事实。现施某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