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机关
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
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注意!已有多人被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户居民庭院内疑似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对罂粟苗进行铲除和清点,共计38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凤凰台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铲毒踏查工作,共发现并铲除罂粟175株,两名涉案违法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莱州市公安局虎头崖派出所踏查发现辖区某村村民程某,在自家房屋的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当场铲除罂粟共计152株,并对程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禁 毒 小 课 堂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不是菜
种植一株也违法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及时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烟台市禁毒线索举报电话
★ 市禁毒支队:0535-6297284
★ 芝罘区:0535-6651694
★ 福山区:0535-6463559
★ 莱山区:0535-6891872
★ 牟平区:0535-4274265
★ 蓬莱区:0535-5993319
★ 海阳市:0535-3284515
★ 莱阳市:0535-7212356
★ 栖霞市:0535-5234841
★ 龙口市:0535-8789092
★ 招远市:0535-8150709
★ 莱州市:0535-2566075
★ 开发区:0535-6103117
★ 高新区:0535-6922110
★ 长 岛:0535-3995225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