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全市严查!严禁!附举报电话

烟台公安 2024-04-19 09:56

  烟台市公安机关

  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

  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注意!已有多人被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户居民庭院内疑似种植罂粟。民警立即对罂粟苗进行铲除和清点,共计38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凤凰台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开展全方位、地毯式铲毒踏查工作,共发现并铲除罂粟175株,两名涉案违法人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莱州市公安局虎头崖派出所踏查发现辖区某村村民程某,在自家房屋的菜地里种植毒品原植物,当场铲除罂粟共计152株,并对程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罂粟不是菜

  种植一株也违法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及时拨打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烟台市禁毒线索举报电话

  ★ 市禁毒支队:0535-6297284

  ★ 芝罘区:0535-6651694

  ★ 福山区:0535-6463559

  ★ 莱山区:0535-6891872

  ★ 牟平区:0535-4274265

  ★ 蓬莱区:0535-5993319

  ★ 海阳市:0535-3284515

  ★ 莱阳市:0535-7212356

  ★ 栖霞市:0535-5234841

  ★ 龙口市:0535-8789092

  ★ 招远市:0535-8150709

  ★ 莱州市:0535-2566075

  ★ 开发区:0535-6103117

  ★ 高新区:0535-6922110

  ★ 长   岛:0535-3995225

  编审:纪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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