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4月23日讯(记者 金海善)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4月17日,栖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自4月24日起,栖霞市城区部分道路设置严管路段。
实施范围:1.霞光路(翠屏路至庄园路路段);2.跃进路(向阳路至滨河路路段);3.振兴路(振兴路东首至滨河路路段);4.翠屏路(文化路至滨河路路段)。
严管措施:上述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停车位内规范停放的除外),对于不按规定停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