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开展社区矫正“亮证执法”工作

法治烟台 2024-04-23 09: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近日,招远市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工作证颁证仪式,为全市2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证件。

  工作证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凭证和标志,对于引领矫正队伍职业化和矫正工作专业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仪式上,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向首次获得工作证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并对全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行为,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招远市司法局将以此次颁证仪式为契机,持续规范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执法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的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