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将在翠屏街道朝熙街设立夜市

栖霞发布 2024-04-22 10:01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提振城市“烟火气”,经研究,栖霞市决定在翠屏街道朝熙街设立夜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地点及时间

1、地点:朝熙街(翠屏路与跃进路之间)

2、时间:自2024年4月 20 日至2024年 10  31日,每天下午 16:00    22 :00 如遇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按要求闭市。

二、经营范围

夜市以烧烤、服装鞋袜、小商品、食品等经营为主,划区管理,具体由夜市管理单位负责组织。

三、有关要求

1、所有摊位均应按照指定经营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规范有序,严禁乱摆乱放。

2、所有摊位均不得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声扰民;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市、收市,不得提前进场和拖延时间撤场。

3、所有经营主体必须文明经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不缺斤少两。

4、所有摊位均要服从市场管理单位管理,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监督、检查。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文明消费,各摊位经营者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环境,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

 

栖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 4月20 日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