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人因为在朋友圈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烟海e家 2024-04-15 10:27

烟台融媒4月15日讯(记者 刘晓阳)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频发,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长岛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立足自身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在网络上肆意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规范,依法文明理性上网,共同抵制网络乱象。

曲某因工作与他人产生矛盾,为泄私愤将其辱骂他人的聊天记录截图和带有侮辱的语言文字发至朋友圈内,对他人的形象和日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曲某处以行政处罚。

刘某、王某等人与吴某、张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随即刘某与王某等人建立微信群后,将吴某、张某二人拉入微信群进行辱骂,并取侮辱性绰号。次日,吴某报警,经民警警示教育,刘某等人主动删除解散微信群,并取得吴某、张某谅解。公安机关对刘某、王某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以上案件即是网络暴力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行为人实施网络“骂战”,相互谩骂、诋毁,在损害对方名誉权的同时,破坏网络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责令删除违法信息,教育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及时制止了网络暴力滋生蔓延和违法行为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