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居民楼下KTV噪音扰民 ,历经二审结果如何?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04-11 17:44

     烟台融媒4月11日讯(记者 李龙 摄影报道)福山区万科城市之光27号楼楼下开了一家KTV,因为噪音问题让居民们饱受困扰,KTV虽然经过了整改,但居民们并不满意,他们的目标是让KTV彻底搬走,当初就不该审批它!去年,业主起诉后败诉了,如今二审裁定也下来了,结果如何呢?

    福山区万科城市之光27号楼是一幢高层住宅,27号楼楼下隶属于万科广场商业综合体,一共五层,居民们反映的噪音扰民的KTV位于商业综合体的三层。

    KTV负责人告诉记者,2023年2月20号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向他们颁发了《娱乐经营许可证》,他们是正常合法经营。在接到居民的投诉后,相关部门进行过调解,KTV也投资对噪音问题进行了整改。

    KTV负责人:我们在这投资也是几百万投资,我们也是为了挣钱而来的,不是为了得罪人而来的,也不是为了恶心楼上的住户来的。在居民反映这个问题说有噪音的情况下,我们从(去年)3月份整改,整改到(去年)6月份,期间花了20多万,内部所有的上方全部做了整包,整包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就是隔音棉隔音毡,所有的隔音材料全部上了一整层,一共10个房间花了20万你想想这个费用低吗?

    因为噪音问题始终没解决,万科城市之光27号楼的13位业主去年将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其为KTV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居民们认为,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楼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周围。而27号楼的房屋性质属于住宅,所以KTV不应该设立在住宅楼下。但是,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为:KTV所在的商业综合体是万科城市之光29号楼,29号楼的性质属于非住宅,它与27号楼分属于两幢楼,从客观上不具备地理位置上的利害关系。

    另外,第三方检测机构曾经做过噪声检测,结果5个检测点位的噪声分贝均小于40,符合经营场所夜间噪声排放不得高于50分贝的法律规定。

    去年12月,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裁定:认为原告要求撤销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KTV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涉诉行为,是基于原告与KTV之间的噪音纠纷,这属于事后形成的权益,并不属于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作出行政许可行为时应当考虑和保护的利益,所以原告与涉诉行为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不具备本案的原告主体资格,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13位居民的诉求。因为不服一审裁定,13位居民又进行了上诉,今年3月29号,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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