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甲】加盟品牌 想要好聚好散有点难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4-04-11 08:34

       烟台融媒4月9日讯(记者 侯菲 摄像 王刚 摄影报道)市民王女士是做服装生意的,加盟了一家供货商,但是后来供货不足,房租都挣不出来。2021年,王女士就提出终止合同,本想着买卖不成仁义在,好聚好散得了,但是因为退加盟费的问题,一闹就是三年。

       加盟协议到期时间是2022年4月,此时解约,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王女士表示,在微信跟对方沟通后,对方对她想解约的要求并没拒绝,一句“都行”让王女士吃了颗定心丸,于是王女士在剩下的货还没完全退回的情况下,开始经营别的品牌。让她没想到的是,供货商一直扣着当初4万元的加盟押金不退了。理由是,王女士违约了,因为她在加盟合作期还经营了其他品牌。

       为这事,双方拉扯了块一年的时间。最终2022年3月,供货商同意退还一半的加盟押金两万元,了结此事。但宋女士可不认这壶醋钱,她坚称,两万并非最终协商结果,宋先生还应再退她一万七。

       双方就此事各说各理,无法继续协商。那从法律上来说,王女士一开始提出中止合作,供货商也答复了“都行”,可以算是达成了提前解约的合意吗?还需要负违约责任吗?律师认为因为供货商含糊的回答是否算作解约要看双方后续是清算了货款,还是继续履行了合同。至于是否违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因提前解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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