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大秧歌公益演出活动开启招募!

海阳发布 2024-04-10 09:02

  为充分发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海阳大秧歌的文化魅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促进文旅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4月至10月的每周六、周日,常态化组织开展大秧歌公益演出活动。现进行2024年大秧歌公益演出队伍和公益演出场次认领(认演)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益演出时间

  2024年4月—10月,每个周的周六、周日各2场。

  第一场:下午4:30—5:00

  第二场:晚上7:00—7:30

  具体演出时间根据节假日、季节和天气变化等随时调整。

  二、公益演出场地

  新元广场、凤凰广场、海阳站、免费公园等公共场所。

  三、公益演出要求

  1.大秧歌公益演出队伍必须统一演出服装,道具齐全,内容健康,精神饱满,纪律严明,演员人数不少于40人。

  2.各领队需对秧歌队所有参演人员的身体情况进行排查,确认参演队员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时间运动的疾病),方可正常参加公益演出。

  3.原则上要求每个演出日的两场表演为同一支队伍演出。接送地点到演出地点超过五公里的,将安排专用大巴车来回接送。如不需要大巴车接送,领队要确保全体演职人员的安全。

  4.初始阶段,先集中安排一个公共场地组织演出,后续将根据需要增加场地和场次。报名实行动态进入制,市文旅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季节和活动需求进行调整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公益演出的秧歌队伍所有成员自愿报名参加公益演出活动,领队要签署安全责任书。对安全责任书内容,所有人员需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已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演出组织不当等因素,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后续参与资格。

  3.对参加公益演出的每支秧歌队给予适当的补助,并根据演出场次、演出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对演出场次较多的优秀秧歌队,统筹安排大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演出和现场指导;表现突出的优秀秧歌队员,将优先推荐申报海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4.对参加公益演出的优秀秧歌队伍,优先发放配备大秧歌演出乐队物资和服装道具,并积极推荐参加外出交流演出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电话

  请全市大秧歌队踊跃报名加入公益演出行列,积极认领公益演出场次,为海阳大秧歌的传承发展繁荣贡献力量。有意向参加的秧歌队,请于2024年4月20日前填写报名材料,报送至市文旅局文化科(海阳市济南路86号广电大楼1203室)。

  联系电话:3228308;

  邮箱:yishuke3391@163.com。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