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融媒3月31日讯(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张骏 摄影报道)昨天上午,“人人参与全民参保 福暖万家”12333咨询日活动在芝罘区万达广场1号门广场举办。
市社保中心联合就业、监察、仲裁等相关部门,现场解答群众社保、就业等疑问。活动同步在12333接听中心设立专家座席,解答群众热点问题。
社保卡到期需及时更换
在活动现场,烟台市人社局设立了多个咨询服务台,为群众提供全面、细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解读服务。现场还特别设置了文创小礼品赠送、文艺演出等环节,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我的社保卡快到期了,今天特意到现场更换。”芝罘区幸福街道市民宋女士不仅更换了即将到期的社保卡,而且了解了不少电子社保卡的功能。
“社保卡到期后需要更换新卡。”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虽然有时候过期的社保卡仍然能使用,但是存在一定隐患,比如说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容易出错,所以社保卡已经到期或者即将到期,应当及时更换,避免因社保卡过期带来不便。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卡制卡银行的即时制卡网点办理更换。外地的群众可以通过线上更换,比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均可申请补换。
单位欠缴社保,职工离职后仍可维权
“退休当月享不享受退休待遇?”“职工退休时曾缴过的城乡居民保险怎么办?”“我原来单位有5年没缴社会保险,还能维权吗?”活动现场,针对市民关注的社保缴费和待遇类问题,人社专家进行了细致解答。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3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 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与职工对于劳动关系有争议,需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书,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职工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以此作为核实社会保险费补缴的依据。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科根据单位提供的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银行发放工资证明等核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和各年度各项保险费的缴费比例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缴费基数依据本人历年工资收入确定;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其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按照我市对应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