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3月31日讯(记者 晓波)近日,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2024年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通告称,4月4日0时至4月7日6时,除经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为服务区运送油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同时,除经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的应急抢修施工外,禁止实施其他高速公路路面施工。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将根据交通安全风险及道路通行状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提醒,广大驾驶员通过导航地图、烟台交通广播、烟台高速交警官方微博和微信、高速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12122电话等方式获取路况信息,提前规划行车路线,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