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公安依法拘留4名违规野外用火人员

金都招远 2024-03-25 09:37

近日

招远公安发现并处罚

3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案例一

 2024年3月21日,李某某(男,招远人)、李某某(女,招远人)二人在上山扫墓过程中,违规燃烧祭祀用品,从而引发火情。目前,该二人已被招远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21日,李某某(男,湖南人)明知不能在禁火区吸烟的情况下,在招远市某村禁火区吸烟,后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火情。目前,该已被招远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3月22日,庄某某(女,招远人)在上山扫墓过程中,违规燃烧祭祀用品,点燃周围荒草,从而引发火情。目前,该已被招远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编审: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