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3月21日讯 (记者 王岱 摄影报道)去年10月7号凌晨四点,市民杨先生在莱山区轸大路和山海路交叉路口的西侧发生了车祸,眼看半年的时间快过去了,可是肇事方的赔偿却迟迟没给,这下子杨先生不愿意了。




事故发生后,杨先生拍摄下了当时车祸现场的情景,并且报了警。由于是第三方引发的事故,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并且叮嘱杨先生在找到第三方责任人后,再一起去交警部门处理,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随后,杨先生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事故现场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和杨先生取得了联系,表示单位愿意承担杨先生车祸产生的维修费用7700多元。为了早点拿到赔偿,杨先生多次和对方在微信上沟通,但是这话说得挺好,但赔偿却一直没有到位。



在采访现场,杨先生再次拨打了对方电话进行询问,但是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和杨先生找到了施工单位的办公场所,但是发现已经搬迁,从现场遗留的一份通讯表上,记者找到了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


经过记者的协调沟通,此前和杨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回复了微信,承诺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把七千多的维修费用付给杨先生。
市民 杨先生:可以说是不少了。我是普通的老百姓,这七千多块钱对我的生活是有一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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