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到1069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72元……
近日,根据烟台市民政局、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黄渤海新区再次提高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起执行。目前,全区1—2月提标补发资金28.48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惠及困难群众近4500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住在福莱山街道的李大爷早年身体落了残疾,没法正常参加工作,收到补发资金后,李大爷特别高兴,连连点赞:“这些年来补助标准连着提了好几次,每次都能及时发到我们手上。”
此次调整后,有以下变化☟
1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到1069元。
2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72元。
3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2元提高到1497元。
4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到1221元。
5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维持不变,一档全护理为每人每月772元,二档半护理为每人每月385元,三档全自理为每人每月233元。
6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2元提高到21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
7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785元提高到1921元。
8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1元提高到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61元;
一、二级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保持不变,为每人每月240元;
一级非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2元提高到193元,二级非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61元。
困难群众保障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我们将继续夯实责任,着力做好保障工作,为困难群众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黄渤海新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终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