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招远市1个基地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金都招远 2024-02-29 08:41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命名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我市凤凰岭法德文化公园被命名为第四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

烟台市智慧办税服务厅

烟台供电公司电力法治教育基地

芝罘区西牟小学

福山区东道平村法治文化阵地

莱州海关“四知”法治文化建设基地

黄渤海新区福莱山市民文化公园

黄渤海新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烟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红日·法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张裕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莱山区法治文化公园

海德汽车法治文化公园

莱州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

招远市凤凰岭法德文化公园

海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近年来,招远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挖掘历史人文、本土特色,因地制宜地打造出了一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厚植法治土壤,筑牢法治根基,让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渗入群众生活,释放新活力,助力法治招远建设。

下一步,招远市将充分发挥各类型优质基地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对标对表,开拓创新,深入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