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检察机关两基地入选“全省示范”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024-02-28 08:10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命名第四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红日·法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海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入选。

  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红日·法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红日·法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占地面积800余平方米,主要针对辖区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基地展区以“红日·法铭”芝罘未检品牌为基础,秉承“尊法,恒怀敬畏之心;学法,恒具明辨之力;守法,恒持行止之度;用法,恒得法度之益”的法治理念,采用实体基地展馆与网上虚拟展厅双结合的现代化展陈模式,集教育性、警示性、趣味性、实践性为一体,利用投影融合、电子触摸、互动答题、AR扫描等青少年喜爱的多媒体互动形式,将智能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完美融合,培养青少年学法、用法、自爱自护的意识和能力。该基地先后被授予“烟台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教育基地”“烟台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烟台市关爱下一代教育基地”“芝罘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芝罘区首批家庭教育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海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海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由海阳市人民检察院筹建,总建筑面积约为1750㎡。基地以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历程为主线,将“体验式”教育贯穿始终,引导未成年参观者共同体验“成长、困惑、自护、圆梦”的成长历程,设置了“序厅、希冀之心、习德之养、青春之惑、纵行之害、法海之徜、自护之盾、榜样之引、护航之行”九个主题板块,通过“稚之手、慧之手、予之手”三个主题影片突显人生最重要的三个成长阶段,充分激发参观者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共鸣。基地投入使用以来,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此为依托,量身定制尊法守法教育内容,与市教体局联合编写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实现了海阳市各学校全覆盖。基地先后获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烟台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海阳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依托基地打造的“检爱护航”先锋驿站党建创新品牌,获评“海阳市十佳基层党建项目”。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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