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各类聚餐、宴会也多了起来。
重点来啦!
不论在哪里,
千万别酒驾!
春节假期,烟台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节日习俗、民俗活动等特点,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
2月11日14时,牟平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摇摆,遂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驾驶人称自己中午拜亲戚串门喝完酒,准备回家时被交警查获。
案例二
2月11日14时30分,栖霞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统一整治行动,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人神色紧张。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驾驶人称自己是去亲戚家拜年喝了酒,因大年初二心存侥幸便驾车上路,不料被交警查获,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三
2月11日12时,招远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拦截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邵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平安才能团圆,
欢聚时刻,
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共同守护平安团圆!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