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材料搭建房子
这样的旅馆你敢住吗?
近日
芝罘消防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芝罘区一旅馆
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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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上午,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联合芝罘岛派出所对烟台市芝罘区北岛金平旅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3层顶棚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搭建,耐火等级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又不能及时改正,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对该单位实施临时查封。
下一步,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督促指导单位及时完成整改。同时,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