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阳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11340件,结案10754件,涉案标的额25亿元,为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53件,判处被告人378人,为维护海阳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依法审理了徐某浩诈骗、职务侵占案,孙某辉、于某志等5起非法采矿案,起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以“快”为基,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234件,处置不良资产1300余万元;以“助”为本,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座谈会和普法活动36次;以“活“为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成功帮助辖区重点企业摆脱困境,有效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07件,执结3827件,执行到位金额2.9亿元。网络查控银行存款14.75亿元、证券20.35万股、房产386套,网上司法拍卖294次,成交额4399.4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74.57万元,有力破解财产变现难。全力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解封6宗、解除房屋查封60套。


深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雷霆猎赖”等专项执行行动,拘传99人次、拘留13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5件次,限制高消费1429人次,以拒执罪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起。强化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对760名积极配合执行的当事人解除限制措施、修复信用,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共网上立案10950件,电子送达36.03万件次,网上发放案款3786笔,庭审录音录像4229件次,提供网上阅卷173人次,收集当事人网上反馈案件评价164件次,建成24个互联网法庭,全年互联网开庭2192场次。实现了群众办事全天候“不打烊”,全流程“掌上办”,被山东省高院评为“诉服有温度 立案无投诉”先进集体。


围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多发性矛盾纠纷向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5份。开展“民法典百问百答”“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8次。发布以案说法类信息、典型案例、普法短视频等102个,2个案例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录为“鲁法案例”。


深化“握手‘烟’和”+“法网工程”诉源治理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工作,成立25个指导小组,联合社区共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站”,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无讼”村居建设。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社区双报到及入户走访活动11次,走访居民1671户,帮助社区、群众解决实事7件。


共教育培训干警3641人次,14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荣誉表彰。注重安全生产工作实地督导、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干警安全保卫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审务督察、内部检查及警示教育18次,梳理问题19项,完善制度机制5项。


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0余人次。回复网上民声65次,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6422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3件。开展庭审直播682次,公开裁判文书2253份。


编审: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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