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烟台公安 2024-02-01 18:30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和省公安厅工作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市公安局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整治内容包括常态化对“九小场所”、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强化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聚焦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等五个方面。

市公安局共成立18个检查组,赴各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局长、所长“双长带头查”,分市局局长、党委成员每周检查场所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所长每周检查数量不少于15家。依托市、县两级“警消联动”工作机制,督导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压紧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管控消防安全风险,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 | 治安支队 全市公安机关综合

编辑 | 葛   琳
校对 | 臧保东
审核 | 刘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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